镇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贴,对首次通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8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奖励上限为3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此专项资助的总上限为30万元,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一次性资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此专项资助的总上限为30万元,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此专项资助的总上限为30万元,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申报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此专项资助的上限为3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此专项资助的上限为30万元,镇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税后生活补贴,做好相关科技项目计划、创新资金、企业认定等的申报立项及科普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