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加强我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2月24日福安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第四条部门管理职责(一)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1.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2.指导民族乡村建立完善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二)市财政局主要职责1.会同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并会同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及时下达补助资金,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责1.指导民族乡村申报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库,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下发次年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申报项目库的通知,提出次年的项目补助申请上报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二)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财政局做好项目的评估、筛选和研究,(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按具体项目明细及时将少数民族补助资金下达项目实施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并将项目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有关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市政府网站、政(村)务公开栏上对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告公示,第十四条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少数民族补助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