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示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于2019年1月1日前在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三)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应在2019年1月1日前),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二、评价标准(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五)社会信誉好,四、报名方式申报“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请提交《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8758383)附件: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