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北科规〔2022〕2号),经申请人申报,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审核、对拟立项项目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自筹)第一批项目下达给你们,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请你单位接到通知一个月内到市科技局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组织好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按合同要求组织验收,附件:附件:2023年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自筹)第一批项目(1).xls北海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4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