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4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函〔2020〕7号)文件精神,服务乡村振兴,决定开展2023年度阳新县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后认定,填写《阳新县2023年度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经推荐单位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日前报送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技局),2.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拟任2023年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名单,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填写《阳新县2023年度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于2023年6月13日前提交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3.通过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的,将认定为2023年度阳新县农业科技特派员,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函〔2020〕7号)文件精神,联系人:科技成果股联系电话:7328863附件:1.《阳新县2023年度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2.《阳新县2023年度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阳新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