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支持方向本次项目入库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根据《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组织项目单位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初审工作,对入库材料和完工评价材料加具初审意见,光盘一式2份,本次项目入库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本项目由我局组织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工作,严禁各县(市、区)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于5月12日前完成申报,并把相关资料报送至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工业发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