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与科技局、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要求(详见附件),现开展我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文件内容,关于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范围和方向的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事后奖补,在粤财辅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于5月22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同时请务必于5月24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报当地县级工信主管部门,三、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连同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务必于5月26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电子科),四、具体申报事项请各地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和对应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落实,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5日(联系人:易朝霞、谢杰辉,电话:226898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