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引进培育高端服务业企业第三条引进重点企业(一)榜单企业落户扶持对上一年度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入选相关国家级、省级行业榜单的高端服务业企业及其子公司(榜单范围详见附则),(二)优质企业落户扶持新迁入或新设立的高端服务业企业,第四条办公空间扶持(一)购房扶持在罗湖区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申请扶持的高端服务业企业,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自用办公用房并申请扶持的高端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罗湖区高端服务业专业园区(楼宇),对上一年度新迁入或新设立的高端服务业企业,对上一年度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港资高端服务业企业,可按条件享受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可享受50万元一次性扶持,可按条件享受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扶持,可按条件享受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扶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的高端人才,可按条件享受1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可按条件享受最高100万元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