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黎屋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赵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南开劳人仲裁字[2022]第1020号》,津南开劳人仲裁字[2022]第1020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工资差额2800元,二、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746.31元,三、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1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31日延时加班费6978.94元,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