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存放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调动作用,每季度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较上季度净增加额,每季度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上季度净增加额,每季度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信用贷款较上季度净增加额,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相关贷款按照到位额的一定比例匹配政府性资金,市财政局按照《市级政府性资金存放激励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试行办法》,公示内容包括被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贷款净增加贷款投放额、政府性资金存放兑现额、兑现时间、账户开立及撤销情况、日常收支激励资金调度额等,附件:市级政府性资金存放激励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试行办法附件市级政府性资金存放激励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乡市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于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以及部门管理的物业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等,第四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包含政府性资金定期存放、账户开立、日常收支调度三种方式,对我市制造业新增贷款并经市金融局核实认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政府性资金定期存放奖励,以一年日均额度给予政府性资金定期存放的奖励,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的同类政府性资金优先动用调配,市财政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应科学调配分管政府性资金,公示内容包括被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净增加贷款投放额、政府性资金存放兑现额、兑现时间、账户开立及撤销情况、日常收支激励资金调度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