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5月4日至5月10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20-37803638,电子邮箱:wl_gdwltcwc@gd.gov.cn,附件:1.文化旅游服务及重点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pdf2.文化旅游服务及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pdf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