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人须是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港澳台青年、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申报人或创业项目已获得省、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申报当年度经省级人社部门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不再列入资助范围,二、申报材料1.《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附件3),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提供县(市)区就业中心出具的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交《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三、工作流程(一)网上申报(5月1日-5月31日)申报人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平台”(http://112.50.251.218:6041/fzggfwwt-auth/loginperson,(二)实地核验(6月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严格核对线上申报材料,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需在《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上盖章并填报《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四)项目评审(8月1日-9月10日)评审专家将根据《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分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评选出100个“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至少含10个港澳台青年创业项目和10个返乡入乡创业项目),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对辖区内资助项目跟踪,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中心认定申报人在项目注册开业前为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网上项目审核、实地项目考察时根据项目实际经营地址进行,联系人:卢黎涵联系电话:0591-83853051电子邮箱:fzrccb@163.com附件:1.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经办机构名录2.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材料清单3.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4.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5.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分标准6.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