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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1-07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等精神,三、主要任务(一)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对照《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创建指标,(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县公建中心)2.分步建设区域性健身中心,〔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4.推进体育进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5.规划实施登山步道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7.实现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共享,(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二)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体育社团是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者,(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县民政局)2.加强体育总会分会建设,(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三)提升体育公共服务发展体育产业,(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体育发展中心)2.探索体育服务市场化机制,(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4.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5.开展科学健身宣传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体育发展中心)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建立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新建乡镇全民健身中心的给予按一至三类标准分类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助,新建村(社)级体育休闲公园和健身广场的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和不高于50万元的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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