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发〔2022〕38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我区拟新增6家定点医药机构(4家诊所、2家药店),现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地址1成都龙泉驿生诚斑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至善南路10号附218号2成都龙泉驿朗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新建路88号27幢2楼17、18号3成都仁爱德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成洛大道中医综合诊所分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成洛大道5615号4成都龙泉驿逸家康邻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枫路465号附206、2075成都泉新车诚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车城西五路79号6成都泉新添娥湖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天鹅西湖南路327号公示期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8450883,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