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在云和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实施数字化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中小企业,1.奖补范围:完成数字化改造、通过验收并成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的,优先兑现2022年已自愿申报数字化改造的25家企业,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内容为本次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的系统软件及配套IT硬件(含IT硬件、网络设备、数采设备、数字化看板等)实际支出费用,对符合条件在我县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服务商,五、监督管理1.云和县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县经商局牵头推进全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附件1: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报名单.docx附件2: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请表.docx云和县经济商务局云和县财政局2023年4月26日附件:附件: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文件,一、支持对象在云和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实施数字化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中小企业,1.奖补范围:完成数字化改造、通过验收并成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的,优先兑现2022年已自愿申报数字化改造的25家企业,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内容为本次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的系统软件及配套IT硬件(含IT硬件、网络设备、数采设备、数字化看板等)实际支出费用,对符合条件在我县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服务商,五、监督管理1.云和县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附件1: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报名单.docx附件2: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请表.docx云和县经济商务局云和县财政局2023年4月26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