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2023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拟选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选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4楼,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我单位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用的,取消拟选用人员资格,附件: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3月公开选用辅助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