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泰安市岱岳区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3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泰安市岱岳区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23号)要求,二、工作实施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负责落实并指定承办单位相关科室具体承担办理“用地清单制”的各项评价、普查、评估和调查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办理拟出让地块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的评估、评价、普查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工作任务转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在收到评估、评价、普查通知后,(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2.拟出让地块范围内供水、燃气、供热设施地下管线现状普查,(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园区)4.拟出让地块范围内配套建设的供电设施、供电管线和设施等现状普查、涉及迁改的提出迁改意见,(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7.拟出让地块范围内地下考古调查勘探和地上(下)文物保护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11.对拟出让地块普查清点出的城乡绿化提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12.对拟出让地块建设工程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出具意见,(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13.拟出让地块范围内气侯可行性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集、汇总各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提供的管理清单,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区相关主管部门、推进用地清单工作,附件:1.泰安市岱岳区“用地清单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2.泰安市岱岳区“用地清单制”联络员3.泰安市岱岳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一览表4.泰安市岱岳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XXX宗地管理意见(要求)一览表附件1泰安市岱岳区“用地清单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组长:安郁杰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张和江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张和勇区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