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政府投资类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市级重大项目的空间协同论证、用地手续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林草地保障等工作,第二章项目储备清单第五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承担项目前期具体工作,第三章前期工作计划第十条纳入储备清单的政府投资类市级重大项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前期工作推进台账,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每年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次年的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前期工作经费需求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程序纳入年度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第十三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前指导项目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规范和要求编制专项论证报告,第十七条市招商局应围绕企业投资类市级重大项目的产业方向、对应的产业集群或细分产业领域制定招商工作计划,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融资方案作为项目前期论证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