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龙征预公告〔2023〕6号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为实施漳州市龙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市龙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1.拟征地面积:0.5772公顷,2.征收范围: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石井村,具体位置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地350603202200001)附图,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龙文区朝阳街道石井村,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龙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公告期限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6日,三、其他事项拟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8日由朝阳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由朝阳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特此公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地350603202200001)附图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23年4月28日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地350603202200001)附图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