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货运企业:根据《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漳州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漳运输内部明电〔2023〕47号)以及上级文件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全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2022年1月1日前在我区办理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含经营性及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二、考核内容及等级根据《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精神,对2022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5个方面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综合考核、评价,三、考核方式及步骤方法(一)考核方式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采用网络化、电子化方式进行,(二)考核步骤方法1.企业自评申报(2023年5月31日前),企业自评申报时限为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企业自评申报内容分为企业信用信息申报、人员信用信息申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报,区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实地核实、初评等工作,企业于2023年5月31日后仍可进行自评申报,四、重要提示根据《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及标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B级):(五)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三)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请辖区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充分认识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