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节函〔2023〕204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现就2023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和《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等有关标准,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执行,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要求,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重点组织推荐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申报2023年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中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重点组织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冶金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企业申报2023年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中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有关要求,三、申报程序(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制自评价报告、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四、第三方评价有关要求(一)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二)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将推荐审核意见及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材料(含自评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1份(纸质材料并附电子版),(三)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单位,附件:1.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模版)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模版)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模版)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模版)6.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7.绿色发展典型经验(模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