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文件)、《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加快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发〔2022〕31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35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将吉首市美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吉首市新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吉首市就业培训中心申报的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或举报(电话:0743-2813306),附件:2023年申报职业技能培训公示花名册(一)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