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劳动用人单位: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6〕16号)、《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分类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长人社规〔2021〕1号)文件规定,结合2022年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劳动用工检查结果,拟将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00家用人单位评为“AAA级守法诚信单位”、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186家用人单位评为“A级守法诚信单位”、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等213家评为“B级基本守法诚信单位”、长春市清浦中等职业学校等16家企业评为“CC级违法失信单位”,初评用人单位名单将通过市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征信(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共10天),如有对本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有漏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长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复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没有提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正式评定结果将在市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上公布,并将结果通报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同时推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咨询电话:0431-85679871联系人:张东升高晶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8日(责编:黄克峰)各有关企事业劳动用人单位: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6〕16号)、《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分类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长人社规〔2021〕1号)文件规定,结合2022年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劳动用工检查结果,拟将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00家用人单位评为“AAA级守法诚信单位”、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186家用人单位评为“A级守法诚信单位”、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等213家评为“B级基本守法诚信单位”、长春市清浦中等职业学校等16家企业评为“CC级违法失信单位”,初评用人单位名单将通过市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征信(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共10天),如有对本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有漏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天内向长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复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没有提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正式评定结果将在市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上公布,并将结果通报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同时推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咨询电话:0431-85679871联系人:张东升高晶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8日(责编:黄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