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拟在江门市银洲湖西岸海域建设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防洪堤岸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防洪堤岸工程项目位置:江门市银洲湖西岸海域申请用海单位: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用海概况:用海类型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申请用海面积2.7597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面积2.3468公顷(位于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备案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4129公顷,申请用海期限至2060年4月9日,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