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和统战部、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教育与社会保障局、科协,根据《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办法》(宁科协〔2018〕15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将联合开展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条件南京地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科技人员均可申报,且须由下列组织或个人推荐:(一)组织推荐1.驻宁市级(含)以上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及园区单位可提名推荐本单位的申报人选,2.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和统战部、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教育与社会保障局、科协,3.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各团体会员可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提名推荐本学科领域的申报人选,2.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委员可单独提名推荐本领域的申报人选,三、推荐工作要求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是促进人才成长、服务科技进步与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及本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四、推荐材料报送填报《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附件1)、《申报人事迹摘要表》(附件2)、《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包括:1.《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3.《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联系人:胡建强谭麒瑞电子邮箱:njkxzxb@163.com附件:1.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2.申报人事迹摘要表3.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汇总表4.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人选征求意见表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