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日期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1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蔡洋波曹其华陈庆华厦门市海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嵩屿旅游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由前两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法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建设项目所在水域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承担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审核意见,并接受监督检查,随机抽查2023.03.30核查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