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省科技厅网站),为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市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于5月12日前将省科学技术奖报名表(见附件)及科技项目验收证书(评价报告)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我厅将结合有关单位报名情况和成果综合水平情况,确定提名项目名单后,从“奖励提名系统”中生成项目提名号和校验码,并通知有关项目完成单位,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人员、完成单位、成果等)不得更改,三、请组织有关项目完成单位认真学习《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冀政办字〔2018〕25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2〕1号)和《通知》要求,规范进行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联系人:李坦0311-87801365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附件:申报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报名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