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大港头镇小井村12号为我公司资产,根据市交投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对该处资产拟协议出租,公示如下:一、拟协议出租人:方苏林,身份证号:3325**********4419二、拟协议出租资产:莲都区碧湖镇大港头镇小井村12号交通用房,三、拟定出租期限:1年,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四、拟定租金支付方式:4752元/年,拟协议出租事宜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日,凡对拟协议出租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我公司将根据核实的具体情况处理,未尽事宜由我公司负责解释,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8号,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