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667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师宗县土地管理工作需求,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开展了师宗县县城规划区及大同街道、彩云镇、葵山镇、雄壁镇、五龙乡、竹基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师宗县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师宗县2022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制订,成果于2022年10月12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经县政府以师政复﹝2023﹞37号批准同意给予公布实施,现将师宗县县城规划区及大同街道、彩云镇、葵山镇、雄壁镇、五龙乡、竹基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师宗县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师宗县2022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制订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2018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体系同时废止,师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26日附件1:师宗县县城规划区及大同街道、彩云镇、葵山镇、雄壁镇、五龙乡、竹基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附件2:师宗县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附件3:师宗县2022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