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4号)和《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先进城(县、区)、双拥先进单位(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5号)文件精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各县(市、区)申报情况进行了初审,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推荐)四川双拥模范城(县、区)5个、四川省双拥先进县1个、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0个,现予以公示,一、拟申报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名单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市、威远县二、拟申报四川省双拥先进县名单资中县三、拟推荐四川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名单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市中区税务局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内江市东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中县归德镇人民政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四川省淳宇惠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6日至5月5日),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县(区)、单位不符合双拥模范(先进)要求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内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2—2072068邮箱:327941281@qq.com通信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538号邮政编码:641000内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