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丽水市劳动模范和丽水市模范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8-6055839手机:13867064698传真:0578-6111360地址:庆元县咏归路10号庆元县总工会(县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一、丽水市模范集体推荐对象(庆元县)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二、丽水市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庆元县)(以姓氏笔画为序)刘小军庆元县体育中心教练员杨军浙江艾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远付庆元县鱼富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吴学宝庆元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柳庭和庆元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姚小女浙江省庆元中学教师徐嘉晨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工程车间主任庆元县总工会庆元县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