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向社会机构公开询价,一、项目名称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二、项目整体情况1.项目实施内容通过对《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主要指标、重点合作领域与主要任务、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建立及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2.项目实施要求本项目包括:(1)《规划》总体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三、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要求1.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5-8月,2.项目实施地点: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区域,四、服务费用、报价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即报价包含设备、材料、人力、审核、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2.项目报价单:采购项目报价单报价单位(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采购公告名称报价日期具体单价组成可附件报送投报总价¥元(大写:)3.支付方式:按签订合同议定支付,五、资格要求(需提供相应材料)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递交时间及中标原则请有意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书面报价文件及相关响应文件等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