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8:00至6月15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3年6月10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二、专项受理处室“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和“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受理,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人:贺婧电话:028-86657015邮箱:kjtsfc@163.com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010-58882999附件: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4月25日附件: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doc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