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高效有序推进“宁波-凉山”东西部劳务协作专项输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凉农工领〔2021〕2号)文件,为鼓励我州农村剩余劳动力前往宁波务工,各县可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0元,待输出员工入职并完善上岗手续后以“一卡通”方式一次性发放,以便务工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的相关要求,2023年输出务工人员中木洛五各等460人均符合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条件,补助通过金保网代发至劳动力社保卡上,现就符合申领补助人员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共3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监督机构反映或电话实名制反映,监督电话:县纪委:7612420县人社局:761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