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和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的培育评价工作,一、申报范围、主体(一)申报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二)申报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基地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骨干企业(集团),二、申报条件、程序(一)申报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填写《2023年度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精品预制菜申请表》(见附件2,(二)申报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和基地主体单位按照《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培育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和条件开展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自愿填报《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市、区)、强镇、基地申请表》(见附件3),跨设区市的产业集群由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申报材料,非跨设区市的集群、强县、强镇和基地主体单位,鼓励和支持沿黄地区优先申报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和基地,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和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材料进行评审,但符合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申报通用条件的,请各市局和省级行业协会于6月30日前行文(函)报送申报单位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5、6),联系电话:枣庄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科:0632-3314368附件:1.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申报条件2.2023年度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和预制菜申请表3.2023年度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市、区)、强镇、基地申请表4.2023年度申报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5.2023年度申报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精品预制菜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6.2023年度申报集聚区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