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5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0条,附件:《公筷公勺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4日公筷公勺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序号单位名称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1珠海市高新区叠石饮食有限公司1“本文件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管理”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前增加“珠海市”,修改为“本文件适用于各类餐饮经营场所、单位食堂、家庭用餐场所和其他集体用餐场所的公筷公勺服务与管理”2珠海市高新区叠石饮食有限公司5.1.3建议删除该条“火锅等”三个字,”3珠海市吉莲伙工殿餐厅5.2.1前半句“就餐人员……使用自用筷自用勺用餐”与5.2.2内容合并,5.2.1后半句“公筷公勺不入口……”该段话单独列条,如此表述陈述内容一致、逻辑清晰,分餐、打包或撤盘应使用公筷公勺”“5.2.2就餐人员应使用自用筷自用勺用餐,”4珠海市吉莲伙工殿餐厅6.1“用餐场所”修改为“餐饮服务单位”全文多处出现餐饮服务单位,“用餐场所”是否考虑能使用“餐饮服务单位”代替,”5珠海五月花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6.3建议修改为“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检查公筷公勺的使用情况,确保使用的公筷公勺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和服务要求”,修改为“6.3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检查公筷公勺的使用情况,确保使用的公筷公勺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和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