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就领办发〔2020〕4号)和《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贺州市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贺人社规〔2018〕2号)文件精神,贺州户籍农民工在贺州市内创业且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8个月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可按照10000元的标准给予每个市场经营主体一次性创业奖补,经审核,2021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我区共有贺州市八步区好邻居食品商店等416家市场经营主体符合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单位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74—5281231附件:八步区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公示名单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4月25日八步区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文件下载:八步区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公示名单.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