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局于3月15日印发了组织海宁市2023年度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第一批)申报的通知,截止3月23日共收到7个镇(街)上报盘活工业用地、腾出用能和生态减排项目,市经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拟对相关镇(街)进行奖励,现将审核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来信来电向市经信局反映,(市经信局联系人:周炤,联系电话:0573-87288725)附件:1.盘活工业用地汇总表2.腾出用能汇总表3.生态减排汇总表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25日盘活工业用地汇总表序号属地土地面积(亩)1丁桥镇4.192长安镇345.163周王庙镇53.4腾出用能汇总表序号属地吨标煤1盐官镇8.142黄湾镇186.45生态减排汇总表序号属地减排情况1海昌街道污染物减排151.06吨2袁花镇完成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任务3黄湾镇完成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