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将组织认定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申报类别和标准请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等10部门公告2012年第3号),二、请申报单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http://whmy.mofcom.gov.cn,以下简称系统),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三、申报单位根据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关系向各地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局)、广电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资格审核并盖章后,由申报单位将申请报告、申请表和原始单证复印件等材料递交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向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编制审核报告,企业申报材料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及寄送工作,认定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发布《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