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1年开始牵头起草《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公布,云浮市是当前全省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地市,将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秩序管理等活动纳入调整范围,突出规划先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设施用地需求,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在经营管理方面,规定农贸市场应当设置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百分之五的区域作为自产自销专用摊位,鼓励和支持周边流动摊贩(农户)进入市场内经营,在农贸市场周边管理方面,明确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对市场周边的停车管理作出规范,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