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组织实施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21〕5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申报工作,2.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必须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运行、且不超过三年,二、申报方式2023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通过“苏州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申报、审核,企业自愿申报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评审系统”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导出推荐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项目汇总表,3.市住建局委托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接收由各县级市(区)汇总的工程音像、照片等资料,对最终评定为A类的项目授予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金奖,2.参评“扬子杯”的项目原则上从评定为“姑苏杯”金奖的项目中推荐,五、注意事项1.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申报要求严格审核,2.申报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优先推荐获市级及以上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工程项目,附件:1.2023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申报规模标准2.2023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3.2023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政等类)申报项目汇总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