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加快属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做大做强存量(一)对当年经国家统计局确认新纳统的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信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三)对年度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自其商事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在所招引软件信息企业年销售收入首超2000万元年度,企业自主研发工业软件推广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四、支持开拓市场(一)软件信息企业参与属地以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本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现就加快属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做大做强存量(一)对当年经国家统计局确认新纳统的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信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自其商事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在所招引软件信息企业年销售收入首超2000万元年度,企业自主研发工业软件推广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四、支持开拓市场(一)软件信息企业参与属地以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本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