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淄博市“产业之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能带领企业成长为“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新锐”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二、申报条件及要求符合《“产业之星”储备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及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报区县工信部门,2.各区县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各区县工信部门对各自管理区域内所属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推荐申报,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县推荐的材料进行复审,四、申报材料申报独角兽瞪羚“新锐”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锐”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制造业单项冠军“新锐”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需根据附件2要求分别提交材料,五、有关要求(一)各区县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每类项目各区县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二)申报人所在企业近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纳税、信用情况,各区县工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三)各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各企业于5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4份(含正本1份)报高新区工信商务局(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类人才报中小企业办,联系人:中小企业办3586393邮箱:gxqgxswjzxqyk@zb.shandong.cn联系人:技改科3582746邮箱:gxqkgxjjgk@163.com附件(见下方通知文件链接):1.2023年淄博市“产业之星”人才项目申报书2.2023年淄博市“产业之星”人才项目佐证材料要求3.2023年淄博市“产业之星”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产业之星”储备计划实施细则5.2023年淄博市“产业之星”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关于开展2023年淄博市“产业之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