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字〔2023〕21号九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现将《九江市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激励科技特派员从事技术服务和农村科技创业等活动,第二章选派第五条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科技特派员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属高校、涉农科研院所推荐,第三章服务要求第八条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对象,第九条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形式和时间,通过现场指导、专业培训、编发资料、电话与视频咨询服务等形式为服务单位提供无偿技术服务,落实好服务本辖区的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信息报送等工作,第十二条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和服务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五章工作考核第十五条考核范围和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实效和服务满意度等,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由服务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选派及考核管理、科技特派员工作费用、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对有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责任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年给予1万元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工作经费,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要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