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一次性补助,二、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一)对首次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福建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泉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给予组织机构一次性补助5万元,按每个展位不超过500元给予承办机构一次性补助,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的30%、最高限额5万元一次性补助,根据规模、层次和效果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50%、最高限额50万元一次性补助,根据规模、层次和效果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50%、最高限额30万元一次性补助,根据规模、层次和效果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30%、最高限额50万元一次性补助,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一次性补助,给予组织机构一次性补助5万元,按每个展位不超过500元给予承办机构一次性补助,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的30%、最高限额5万元一次性补助,根据规模、层次和效果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50%、最高限额50万元一次性补助,根据规模、层次和效果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50%、最高限额30万元一次性补助,根据规模、层次和效果给予承办机构不超过活动费用30%、最高限额50万元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