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和中共金沙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金沙县关于实施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方案》(金乡振领办〔2022〕1号)文件要求,金沙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全县监测户(非脱贫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三年级的我县脱贫户学生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格审查,现完成村级组织填报,就读学校审核在校情况,乡镇(街道)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等工作,经审核:符合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第一批)共525人,补助资金共计58.715万元(其中中职补助950元/人,共补助457人,补助资金43.415万元;高职补助标准2250元/人共补助68人,补助资金15.3万元),现将金沙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3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逾期的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857-7227667,附件:金沙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名单(第一批).xlsx金沙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