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省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一)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企业认定,根据省工信厅、省水利厅2023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目录(工业),普宁市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见附件2)为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企业,请普宁、惠来工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落实以上2家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对标建设,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将按照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是否通过节水型企业认定,(二)重点行业节水型企业认定,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做好节水型企业创建宣贯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后续市工信局、水利局将一同组织专家开展评价认定工作,二、开展2023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为做好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工作,现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附件4)及初审意见(纸质版、电子光盘版各4套)报送市工信局、市水利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2.2023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目录(工业)3.节水型企业评价参考流程4.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申报材料5.工业节水相关标准清单(市工信局联系人: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