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烟政发〔2021〕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按照《烟台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其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政策申报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请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申报推荐汇总表两份,同时需准备附件材料原件以备查验,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5月8日12:00前报市科技局社会与海洋科,联系电话6786647,yantaisfk@yt.shandong.cn,三、注意事项1.政策申报针对上一年度,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有关证书、签订合同、产业化收入等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市科技局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审计),2.市科技局将采取随机方式进行抽检,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同时取消该单位今后申报科技相关政策的资格,附件:1.关于印发《烟台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2.申报附件.zip3.申报推荐汇总表.xls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