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运管函〔2023〕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三个指南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91号)和《关于推动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1〕72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对申请企业进行了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附件第八批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doc2023年4月19日附件第八批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1.河南恒之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山西秦经智运科技有限公司杞县分公司3.河南捷泰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淅川县汇源运输有限公司5.南阳港务交通科技有限公司6.中部数字(河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