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省开展预拌混凝土标准化搅拌站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一、创建机制及目标(一)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创建活动应坚持“企业组织实施、厂站具体落实、持续改进提升”的原则,(二)创建活动依据《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管理规程》(DB42/T1948-2023,以下简称《规程》),标准化搅拌站应达到《规程》“标准化生产评价”中A级及以上,武汉市标准化搅拌站创建达标占比达35%以上,武汉市标准化搅拌站创建达标占比达60%以上,武汉市标准化搅拌站创建达标占比达80%以上,二、强化创建责任(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根据通知要求,(二)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严格对照《规程》相应要求,组织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各地要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所辖搅拌站创建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企业组织实施不力、搅拌站创建不达标的,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和搅拌站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良好记录纳入诚信体系,附件:预拌混凝土标准化搅拌站评价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4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